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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防爆十大禁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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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防爆十大禁令

1. 严禁携带香烟、火柴、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易腐蚀物品入库。

2. 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,在库区内进行施工或生活用火。

3. 严禁在防火堤内种植作物或树木。

4. 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爆炸危险区。

5. 严禁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电器或修理防爆电器。

6.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付油、接卸区以外的爆炸危险区域。

7. 严禁就地排放各种油品。

8. 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敲打作业。

9.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。

10.严禁损坏库区内的防火、防雷、防静电等设施和设备。


文章分类: 安全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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