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国“两会期间”全市 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通知94
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国“两会期间”全市 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通知
各区县应急管理局,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,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安监局,日照高新区安监部: 近日,省应急管理厅下发《关于开展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》,要求各市应急管理局2月25日—3月15日组织开展一次市级层面的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。根据省厅安排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时间与任务 2月25日—3月10日,开展全市异地执法检查。全市检查企业不少于60家,其中东港区、岚山区、莒县、五莲县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,山海天旅游度假区、高新区检查企业不少于5家。检查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、非煤矿山、金属冶炼、涉氨制冷、涉爆粉尘、涉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企业;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,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,重大危险源、重大风险点管控情况,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、特殊作业管理、全员教育培训、应急处置等方面,具体内容参照《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标准(第一版)》。各区县请将检查企业名单于2月22日中午12点前报送市局。 二、确定外出检查人员名单与配合执法人员名单 此次检查实行异地集中执法,由市局科室的科长带队,相关科室人员担任联络员,每个区县需确定2名执法水平高、有异地执法经验的执法骨干为异地执法人员。确定本区县执法配合组组长和专职联络员各1名,并确定有执法资格陪检人员不少于2名,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。人员名单请于2月22日中午12点之前报送市局。 三、工作要求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(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要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配合好执法检查,落实好执法后续工作,确保执法实效。一是全力搞好执法保障工作。按照《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》的要求,落实好执法人员、安全专家的食宿安排保障;准备好执法器材、执法文书,各种检查表。通知联络好企业并在执法检查中及时固定好现场证据、下达执法文书。二是及时落实处罚,抓好问题整改。按程序做好行政处罚工作,要认真执行“五个当场”工作制度,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,特别是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攻坚,必须整改并清零销号。对不放心、不可控、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,坚决依法采取暂时停产整顿措施,确保真停产、安全管控措施真落实。三是建好整改档案,认真分析总结。检查结束后,各区县应急管理局(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要认真总结分析检查情况,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,形成总结分析报告。同时,按要求做好“一企一册”整改档案,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和处罚落实,并及时上报。请各区县应急管理局(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于3月15日,将《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报送市局。
联系人:王同玺、赵欣 联系电话:2958968 邮箱:rzajjaqscjczd@rz.shandong.cn
附件:1.省应急厅《关于开展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》 2.各区县异地检查组人员名单与配合保障组人员统计名单 3.异地执法检查待检企业名单统计表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
附件:1
鲁应急函〔2019〕17号
关于开展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 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
各市应急管理局(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): 为确保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要求,省应急管理厅确定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范围及重点 1.检查范围: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金属冶炼、涉爆粉尘、涉氨制冷、涉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企业。 2.检查重点: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,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,重大危险源、重大风险点管控情况,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、特殊作业管理、全员教育培训、应急处置等方面。具体内容参照《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标准(第一版)》。 二、检查时间及任务安排 1.检查时间:2月25日—3月15日。 2.任务安排:此次专项执法检查,由各市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组织落实。原则上每个县(市、区)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,每家企业检查时间1天左右。 三、工作要求 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应急管理(安全生产监督管理)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,从讲政治、顾大局的高度全力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,重拳打击违法行为,为全国“两会”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。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计划,针对辖区内企业规模、数量、结构,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,抽调精干力量,保质保量完成执法任务。专项执法检查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省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。 2.强化行政处罚。按照凡违法必处罚、凡处罚必从严的原则,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认真落实“五个当场”工作制度,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,尽快履行处罚程序,依法实施处罚,不得随意减轻处罚、从轻处罚或者久拖不办。实行整改处罚落实情况闭环管理,按照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“一企一册”整改档案管理制度》要求,建立“一企一册”整改档案,实施动态管理,落实销号“清零”,确保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彻底、处罚到位。 3.强化执法效果的运用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处罚信息,将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“黑名单”和失信行为惩戒进行管理,加大违法成本,强化对违法企业警示震慑效果。 请各市于3月20日前将《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报送省应急管理厅。 联系人:王全军、冯玉康,联系电话:0531-81792216, 81791089,邮箱:jczd1010@126.com
附件: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
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2月19日
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: 市 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
审核人: 填表人: 联系电话: 注:1.检查组组长负责审核,所有数据一旦报送,不得随意更改;2.拟立案处罚企业数和拟立案违法行为数是指一般程序的违法行为,不含简易程序违法行为数量;3.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是现场处理的一种措施,一般指暂时停产停业、暂时停止建设、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;4.下达执法文书是指向企业下达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、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、行政强制相关文书、行政(当场)处罚决定书、询问笔录、勘验笔录、抽样取证凭证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8类文书的总数量,不含现场检查记录;5.现场紧急处置是指立即撤出作业人员、立即停止使用某个设备设施或工具等。 附件2: 各区县异地检查组人员名单与配合保障组人员统计名单
区(县)
附件3: 异地执法检查待检企业名单统计表 区(县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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