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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处作业“十不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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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处作业“十不准”


1.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贫血、癫痫、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。

2.无人监护不准登高。

3.没有戴安全帽、系安全带、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。

4.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、大雪、大雾不准登高。

5.脚手架、跳板不牢不准登高。

6.梯子无防滑措施、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。

7.不准攀爬井架、龙门架、脚手架,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。

8.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。

9.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。

10.光线不足不准登高。


文章分类: 安全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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